问题 | 挂名公司法人的坏处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负责任。
一、在民事、经济上: 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此时风险很小。 2、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3、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刑事上: 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比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 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如果对此情况明知,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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