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之后,其所承担的债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严谨的程序进行清算与偿还。
首先,由破产管理机构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清点、评估及处理。 接着,根据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破产费用、共同有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各种税费的偿还。 对于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则是需要按照固定的比例进行偿还。 倘若破产财产最终无法满足同一顺位的所有清偿需求,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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