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在于全面接收破产财产并负责对这些财产进行妥善安全保护、细致整理、客观评估及公平处置或分配等事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明文规定,清算小组在清算期内应履行以下权力: 首先,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详细的财产清单; 其次,向所有债权人发出通知并发布公告,告知他们相关情况; 再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尚未结束的各项业务; 第四,清偿所有拖欠的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 第五,清理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第六,处理公司在清偿所有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 最后,作为公司的代表参与各类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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