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理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持有人自己提出申请破产以后,债务问题的处理过程极其繁复且有着较高的技术成分。
在整个破产程序的执行中,法院无疑要对该债权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彻底的清算与合理的分配。 首先,必须仔细地将哪些债务应被赦免,哪些债务又应该予以保留分别开来。 其中一种情况是,诸如由于欺诈行为或恶劣意图等等违法因素所导致的债务,往往无法获得任何程度上的宽容。 相反,如果这些债务是由普通的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或者经营事务等正当理由引发的,那么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之下,它们有可能被部分甚至全额豁免。 然而,当破产程序宣告结束之后,那些尚未偿还的债务,在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债权人将无需再承担任何清偿的义务。 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债务都能够一笔勾销,债权人仍然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限制以及监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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