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债权人赔付顺序是什么怎么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之际,债权人获得赔偿的次序通常遵循如上的原则与标准:
首先,应优先偿付的是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所衍生的负债。 其中,破产业的在破产程序中所产生的诉讼开支、运营管理费用以及对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变现及分配的相关成本都属于破产费用范畴; 而共同利益所衍生的负债则主要涵盖了由于管理人或债务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履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而引发的债务等情况。 其次,破产企业所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费用、伤残补贴以及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也将得到优先偿还。 再者,破产企业所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所拖欠的税款亦将被纳入清偿范围之内。 最后,剩余的资金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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