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不发工资合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破产之后依然必须发放员工薪酬,此项规定在此种特殊情境之下被视为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事实上,在企业破产清盘程序中,员工薪酬理应被赋予优先权进行偿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阐述的相关内容,当破产清算财产优先偿还了破产所产生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所包含的各种债务之后,接下来的偿还顺序将依次为:(一)尚未偿还给员工的薪资福利以及因劳动过程中所引发的医疗赔付、伤残补助以及抚慰金等; (二)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需直接划拨到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此外,法律法规所定义并要求向员工支付的其他补偿金亦会在此列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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