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欠银行债务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后应付银行债务的处置问题,须依据实际情况并遵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展开。
通常而言,若某家企业遭遇破产状态,其应遵循破产清算法则开展资产清算与分配工作,以此履行还债义务。 在破产清算法则实施期间,银行这个作为债权人的角色,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债权主张。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已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的余下部分,破产财产将依次用于上述款项的清偿:首先是破产清算对象拖欠职工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障、伤残补贴以及抚恤费用; 其次是破产清算对象未按时缴纳且属于第一类范畴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清算对象拖欠的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比例分布。 至于针对个人破产的相关处理,由于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因素较多,如个人的财务状况、债务属性等等。 但总的来说,处理债务问题时仍然要遵从法律规定,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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