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倒闭欠的钱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面临倒闭之困局,其所拖欠之款项需因应实际情况予以妥善解决。
若该企业被迫启动破产程序,则需严格遵照破产法相关规定对债务进行清算。 其破产财产在首先满足破产费用及共同权益债务之后,将依照以下顺位逐一进行偿还:(1)破产管理人应优先承担破产人所拖欠员工的薪资及医疗津贴、伤残补贴、抚恤金等费用,同时还包括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其次,破产管理人须负责清偿破产人所欠缴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应缴未付的税费; (3)最终,方始结算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已无法全额满足上述各序清偿要求,则需依据相应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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