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的公司债务怎么解决员工工资不足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破产申请之企业在解决员工薪资福利拖欠问题之时,通常依照破产法所规定之程序进行处置。
在破产清除流程之中,员工薪资享有优先受偿权,以确保劳动者之基本权益得以维护。 首先,须对企业之资产进行详尽清查与价值评估,将可用于偿还债务之财产予以分类并进行精确统计。 其次,依据法定清偿顺序,优先支付员工薪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及共同益债之后,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拖欠之职工薪资及其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予职工之补偿金等。 总而言之,在破产程序执行期间,将竭力保障员工薪资得到充分支付,然而具体清偿情况仍需视企业实际资产状况及破产清算进度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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