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了欠银行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其所背负的银行贷款债务通常会依据《破产法》的相关条文予以妥善处理。
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将会对该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以便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付各种债务。 银行作为所有债权人之一,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相应的债权申述要求。 而在清算结束之后,所有剩余的资产将会依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合理分配。 首先,这些资产将被用于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 其次,将优先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等方面; 接着,还要支付所有拖欠的税收款项; 而到了最后环节,剩下的部分则将用于偿还各类普通债权,其中自然也包含了银行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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