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通知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一、公司分立通知规定是什么? 公司分立通知规定是需要发布分立公告,公司分立公告内容如下, 女士/先生/公司: a公司拟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已于年月日获得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a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继。经协商,a公司债务由a公司承担,债务由b公司承担。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年月日(指第一次发布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提出异议。 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方式: a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二、公司分立有两种基本方式是什么? 1、新设分立。即将原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当事人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司不管是合并还是分立,都是需要向外部发布公告的,因为这会涉及到相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的维护问题。所以发布一个公告也就是及时的告知相关的债权是可以行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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