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一个公司破产了,他的债务怎么清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破产后,其债务清理流程通常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
通常情况下,经由当地法院指派破产管理人对企业事务进行全面接收与掌控。 破产管理人将负责任务所在企业的所有经济实体的清查、价值评判以及财务转换功能。 具体到债务清理环节而言,债务的偿还必须严格遵循预先设定的偿还顺序。 优先偿还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破产费用以及对他人利益产生影响而导致的债务(即共益债务),特别是破产事件中产生的诉讼费用以及管理和变卖债务人财产所需的相关费用等等。 之后,以以下明确的顺序对剩余债务进行偿还操作:1.破产企业应付给员工的薪资报酬、疾病治疗费用、因工伤导致的福利津贴、伤病补贴、生活扶助金等,同时还应包括应当转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2.破产企业尚未缴纳的,除了第1项所列之外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拖欠的税务款项; 3.最后,依次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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