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补偿金多久拿到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境况时,职工所应获得的赔偿金额度以及完成领取的具体期限是缺乏统一规定的,其实际情况受到破产清算进度与相关流程实施效果的密切影响。
通常而言,在处理公司破产事务的整个过程中,都会将偿还员工薪酬及提供相应赔偿金的事宜作为首要目标来进行安排。 然而,由于每个个案的具体情况各异,领取赔偿金的日期从数月直至一年乃至更久也是不可排除的可能性。 倘若破产后的企业资产清理与划拨工作得以顺利落实,且相关程序能够以极高效能予以执行,那么职工便有望较早地获得应有的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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