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补偿金谁出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企业破产后,雇员们应能确保其获得经济补偿的权益,而这笔补偿金将被保证从破产企业的资产中优先支付。
当企业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有必要遵循法定的还款顺序,以确保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而当破产财产已经优先偿还了所有的破产费用与共同受益债务之后,则需按照如下顺序逐一支付员工的相关款项: 首先是破产企业所拖欠的职工薪资及医疗、残疾补助、抚恤金等相关支出,其次是应当划入雇员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雇员的补偿金; 再次是破产企业所欠缴的除上述项目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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