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破产后,其债务处理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及原则开展。
首先,破产监管者将对此公司的全部财产及业务事项进行全面接管。 在接下来的破产清理过程中,将按照以下的优先级对各项债务依次进行清偿: 1.支付破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的债务款项; 2.用于解决所拖欠员工的工资薪酬、医疗保养以及伤残补助等相关费用,以及员工职业生涯中所应转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时还包括根据现行法律政策以及行政法规规定中所应支付给每位员工的补偿金; 3.除了上述第二点所述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所拖欠的税务款项; 4.最后,再对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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