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了还能追讨债务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家公司走向破产清算之后,其名下的财产首先必须优先确保支付清偿多项必要开支如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
在此基础之上,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依照法定次序进行债务偿还,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同时还需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及应缴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各顺位的清偿需求,则应根据比例原则进行分配。 因此,即便企业面临破产困境,仍有机会通过破产程序来追索债务。 作为债权人,您需要在破产程序中及时申报债权,并积极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 若最终的破产财产无法全额清偿全部债权,您可能仅能按债权比例获得部分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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