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人能否担任清算组成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注销公司之时,担任法人代表的角色能否成为清算组的负责人,需因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若此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特定范畴,并且法定代表人身兼公司股东职务,或者该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则法定代表人成为清算组负责人之责当仁不让。 反之,若该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类别,且法定代表人为非公司股东身份,就其原则而言,便无法胜任清算组的对内职责。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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