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后,债务应如何妥善偿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清算程序之后,本公司将优先承担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等关键事项,其次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依次对各类款项进行妥善的处理清偿:
首先,即额予偿还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薪酬与相关医疗保障、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 其次,确保向退休人员发放足额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再次是补足并发放修缮补偿金给相关人士; 接着,处理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问题; 最后,清偿破产人所拖欠的各种税款,以及按序排定所有普通破产债权的偿付事宜。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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