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债权人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宣告破产之际,债权人有权利就其权益及时地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若企业主本身提出破产申请,则应依法经由人民法院受理并批准后,紧接着收悉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债权人须尽速完成到位的债权申报过程。 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将指派负责任的破产管理负责人,组建起完整的清算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 经过严谨有序的分配环节,待分配工作顺利完结之后,该企业便能够依法进行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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