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子女监护权案件时,法院通常需要结合各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斟酌与取舍。
若当事人涉案子女还是年幼阶段,通常会优先做出将亲情紧密纽带的家庭关系纳入裁决考虑范畴之内的决定,即给予母亲更多的机会去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从而确保孩子能够获得更为周全的照料。 然而,当母亲自身存在着可能影响到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问题,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不良行为习惯等,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将监护权交由父亲来行使。 至于那些已经步入青少年时期的孩子,他们的个人意愿将会被充分尊重并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此外,法院还会对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教育能力等因素进行深入评估。 总而言之,法院在做出裁决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全力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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