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诉讼中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的漫长旅程中,如果作为某一方当事人的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那么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分类,以区分出该公司在注销之时是否已经依法进行了清算以及是否存在未清算的情况。
当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如果该公司已经依法成立了清算小组,并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算工作,那么诉讼程序应该被暂时中止或直接终止,当事人可以依据公司清算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公司在没有经过任何清算的情况下就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那么此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将有义务在债权人提出的公司债务范围之内,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这一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债权债务必须经过严谨的调查核实,确认为真实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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