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不能起诉已经破产的公司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框架下,我们可以依法对破产企业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某家破产企业的案件之后,倘若还有其他经济纠纷案件以该破产企业作为被告方,那么这些案件将依据以下三种不同的情况来分别处理:
首先,如果这些案件已经经过审判并得出了结论,但是尚未得到执行,那么它们应该被暂时搁置,等待执行,而此时,债权人需要凭借有效的法律文书向负责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进行债权申报; 其次,如果这些案件还没有得到审判,并且也没有其他连带责任方,那么这些案件应该被终止诉讼,同样,债权人需要向负责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进行债权申报; 最后,如果这些案件还没有得到审判,并且存在其他连带责任方,那么这些案件应该被暂时搁置,等待执行,与此同时,债权人需要向负责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进行债权申报。等到破产程序完全结束之后,这些案件将会重新启动审理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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