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后停息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债务的利息截止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应自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时就应立即停止计算,即不再产生新的本金及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附有法定条件或期限以及尚未经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的债券,其持有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迅速且准确地申报相关债权,以便主张获得相应的清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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