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公司银行账户不注销可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进行了合法注销操作之后,银行账户依旧不能够随意予以注销。
在以下情况下,存款人需向其开户银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正式申请: 首先,存款人为企业或团体,若因遭遇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等情况时,就必须寻求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其次,如果发生了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之事,同样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再者,当存款人因为搬迁地址而需要变更原先的开户银行时,亦须遵循此流程; 最后,若存款人出现了其他类型的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此时也得遵循上述规定完成账户撤销手续。 针对本条文中明示的第一、第二种情形,存款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其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以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这里提到的“撤销”,实际上是指存款人为使其具备银行开户资格或解决其他特殊问题而最终决定停止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过程。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本条所称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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