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制度的要求,当某家公司启动破产程序之后,若各位债权人对该企业的最终破产清算结果存在任何疑虑或争议的话,对于案件当事人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向法院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案件的证明材料,只要所收集的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证据也能支撑自己的观点,那么法院就会受理自己的诉求,从而结合案件的情况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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