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
所谓“认缴出资”,即是经营者承诺对所属企业的出资规模,载入企业规范性文件(通常为章程)中,并进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手续。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此类工商登记所提出的要求仅仅局限于登记认缴额,而非实缴额,将所有上述各股东的认缴总额定义为“注册资本”。
然而,此种制度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实际出资的法律责任,因为在企业正常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实际上主要源自于股东们的出资贡献。
在公司顺利完成注册登记之后,全体股东均应按照原先签订的规章制度,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企业注入相应数量的投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