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单独进行民事活动,包括诉讼活动,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如果当事人不起诉分公司,而起诉总公司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