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到了应该注意什么?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到了一定按照认缴的注册资金数额交完,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实在无法在认缴期限内缴清注册资金,可以选择延长认缴期限或者降低认缴的注册资金数额。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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