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可以承担无限责任的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等;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