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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实施的民事行为,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分类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解答
律师解析:
原则上,当分公司采取实际行动时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需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身份,无法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故而该责任将被归咎于总公司。
然而,如果总公司成功地证明出分公司在做出某项特定行为之时,其权限已经超越了原先的授权范围,并且相关方也明确知晓这一事实,那么总公司便有可能在此类情况中免除自身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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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