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分公司之负责人,乃为总公司所直辖管辖,其所举办的所有营商业务均须遵守总公司指令,分公司作为下属行政单位,并无获得法人地位的资格,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无法以自身资产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分公司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方可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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