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能不能承担连带责任呢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不能,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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