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立法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 二是由法院指定。 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 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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