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专利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有何规定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专利侵权行为乃未经专利权人准许擅自实施其专有权专利或伪冒他人专利之不法行为。
若欲构成专利侵权之条件,需具备形式上及实质两方面要素。 关于形式要件部分,将涉及以下三点内容: (1)相关实施行为所针对的应系一项有效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2)在实施行为过程中必须从未经专利权人直接同意或许可的情形下进行; (3)实施行为须基于商业化生产经营事业目的出发。 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主观犯罪意图,则非形式要件范畴。 而关于实质要件部分,具体如下: (1)如行为人涉及其所涉及的技术特性与专利中的技术特性间完全保持一致,即构成侵权行为; (2)即便是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性多于专利所包含的技术特性,亦可能构成侵权; (3)尽管行为人所涉的技术特性与专利的技术特性间存在相同与不同之处,但如果这些不同的技术特性与专利的技术特性互为等值关系,依然会构成侵权行为; 反之,若两者并非等值关系,那么便不能构成侵权行为。 此处所谓“技术特性等效”,意味着在同一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通过分析可以得出,当两种技术特性相互替换之后,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应当保持相等。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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