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每年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依照中国现行法规指令,我方专利主要划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三大类别,相应地,在缴纳费用方面亦呈现出独特之处。
具体来说,各项专利年度应缴费用分别如下所示: 对于个人申请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其在第1至3年内需每年度支付600元,而第4至5年则提升到每年度900元; 第6至8年间,遵从每年度1200元的标准; 在此之后直至第10年,均需执行每年度2000元的缴费策略。 就发明专利而言,其在第1至3年需每年支付900元,而在第4至6年,同样遵循每年度1200元的基调; 到了第7至9年,则以每年度2000元为最高限额; 此后直至第12年,须按每年度4000元的标准执行缴费职责; 自第13至15年开始,其缴费金额进一步递增至每年度6000元; 最后,对于第16至20年的时段,应纳费用达每年度8000元之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首3年需支付每年度600元,紧接着第4至5年需执行每年度900元的缴费策略; 至第6至8年,则参照每年度1200元的标准执行; 最后直至第10年,仍需按照每年度2000元的最高标准进行缴纳。 此外,必须提及的还有各项申请费用,其中,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包含申请费900元以及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费用为500元; 至于外观设计专利,其申请费用同样为500元。 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维持费,则每年均需支付300元; 在面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时,则须支付总计2500元。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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