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权利有期限限制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商标权的法定保护期限设定在十年内,并且可以通过续展予以延续,每次续展期限同样为十年。
发明专利权与此不同,其保护期限设定为二十年; 至于实用新型专利权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它们的有效期限仅限十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年限都无法无限期地进行延长期限。 其次,关于商标权,虽然它也存在续展规定(可以进行无限制的续展),但每次续展的周期仍固定在十年; 相对应地,著作权方面,自然人的作品在作者过世后仍然享有五十年的保护期,如果是法人创作的作品,其保护期限则为五十年。 但是在专利权方面,无论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其有效期均设定在十年之内且不可进行续展。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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