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怎么变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不当得利转变为侵占罪的相关情况:
一、不当得利的性质 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获得了利益,而这种获利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失。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超市收银员多收了顾客的钱,超市没有合理的理由多获得这笔钱,顾客则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这就构成了不当得利。 它主要是由民事法律关系来进行调整,旨在恢复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二、侵占罪的构成 侵占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它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特定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 这些财物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而且,只有当非法占有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并且在权利人要求交还时,行为人拒不交还,才构成侵占罪。 三、转变条件 不当得利转变为侵占罪是有一定条件的。 当不当得利人获得不当利益后,主观上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故意,在权利人明确要求其返还时,却坚决拒绝返还。 同时,不当得利的数额要达到侵占罪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这个标准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具体确定。 例如,甲不小心把一笔巨款误转到乙的账户,乙清楚这笔钱的来历,在甲要求返还后,乙仍然拒不归还,且数额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那么乙的行为就可能从民事上的不当得利转化为刑事上的侵占罪。 案情回顾: 小朱不小心将5万元误转到小李账户,小李明知这笔钱非自己所有,构成不当得利。小朱发现后要求小李返还,小李却坚决拒绝归还,双方就这笔钱的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起初小李获得5万元无合法依据且使小朱受损,属于不当得利,由民事法律关系调整。 2、小李在知晓钱的来历后,主观产生非法占有故意,在小朱要求返还时拒不归还,若5万元达到当地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小李行为就可能从不当得利转变为侵占罪。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