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调解书能否构成拒执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不执行调解书是有可能被认定为拒执罪的。
当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具备法律执行力时,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去执行却故意拒不执行,并且情节较为严重,那就很可能触犯拒执罪。 具体而言,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其一,必须有执行依据,也就是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 其二,被执行人得具有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要是本身就没有能力执行,那自然不能认定为拒执。 其三,被执行人要有拒绝履行的行为,像隐藏财产、转移财产等,这些行为都表明其有意逃避执行义务。 其四,情节要严重到一定程度,达到诸如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标准。 倘若符合了上述这些情形,司法机关将会依法对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是复杂多样的,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的案件进行细致的判断和准确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只有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能做出恰当的司法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小朱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还将名下财产悄悄转移,导致小李的权益无法实现,引发是否构成拒执罪争议。 案情分析: 1、此调解书生效,具备执行依据,满足追究拒执罪的基础条件。 2、小朱有履行能力却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显示其主观上存在拒绝履行义务的故意。 3、小朱转移财产的行为致使调解书无法执行,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可能构成拒执罪。 4、司法机关需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准确认定小朱行为是否构成拒执罪后依法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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