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犯罪行为,其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里的“随意殴打”并非是有正当理由的打斗,而是无端地、无故地对他人进行殴打,比如在公共场合为了发泄情绪而随意殴打陌生人,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恐惧。 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也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范畴。 例如,在马路上无故追逐他人,或者对他人进行长时间的辱骂、恐吓,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再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也构成寻衅滋事罪。 比如在商场里强行拿走他人的物品,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较大且情节严重的。 最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同样构成此罪。 像在电影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制造混乱,导致公共秩序无法正常维持。 总之,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寻衅滋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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