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阶段签了认罪认罚可不可以不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随便便就反悔不认的。
认罪认罚这可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当签署了这份具结书,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认可了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对应的罪名,同时也愿意去接受相应的处罚。 不过,如果出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足够强大到能够改变案件的事实,又或者存在刑讯逼供之类的非法取证情况,使得认罪认罚并不是出于犯罪嫌疑人自愿的、真实的意思表达,那他们是可以提出不同意见的。 但是,可别轻易就反悔,要是轻易反悔了,很可能会被当作不具备认罪认罚的从宽情节来看待,这对最终的量刑可是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所以,建议一定要谨慎考虑清楚。 如果真的有充分且合法的理由,那就通过合法的途径去提出异议就好,可别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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