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网络赌博多少金额被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西,关于网络赌博构成犯罪的金额标准是这样的。
要是组织起3个人及以上去赌博,那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之上; 或者组织3人以上参与赌博,赌资的数额累计到5万元以上; 再有就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的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像这样的情况就很有可能构成赌博罪。 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这个平台上建立起赌博网站,或者给赌博网站当代理,接受别人投注的话,这就属于“开设赌场”,这种情形可不能单纯只看金额来判定,只要实实在在地实施了相关的行为,并且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也是会构成犯罪的。 要是没有达到前面所说的犯罪标准,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参与网络赌博,赌资比较大的(一般在广西地区,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数额,通常是几百元以上),那就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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