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损坏他人财物很可能会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从几个关键方面来判定:首先看主观方面,犯罪者是带着明确的故意去做这件事的,内心有着要毁坏他人财物的主观意愿。 其次是客体方面,它侵犯的是公共和私人财物的所有权,这意味着他人合法拥有的财物受到了侵害。 再看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进行了毁灭或者损坏,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 就“数额较大”而言,在各地的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同的标准,通常是以造成财物损失的价值达到一定金额为界定,像大概5000元左右(具体标准依当地的相关规定)。 即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要是存在多次毁坏财物等严重情节的,同样可能构成该罪。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建议受损方和加害方先尝试进行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受损方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加害方进行赔偿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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