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开设赌场罪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指的是在客观层面上存在着聚众赌博、开设专门的赌场以及以赌博作为主要职业的行为。
从主体方面来看,一般的人就能够构成此罪,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可能被牵涉其中。 在主观方面,其表现为故意,并且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 在客观表现上,主要体现在为他人提供进行赌博的场所以及相关用具,让他人能够在这些地方进行赌博活动,而自己则从中获取利润。 这里所说的场所,既涵盖了实际存在的场地,像那些专门为赌博而准备的房屋等,也包括了网络空间这类虚拟的领域。 例如,某人长期为他人的赌博行为提供特定的房屋作为场地,或者搭建专门的网络平台供人赌博,并且从这些活动中获利达到了一定的数额,又或者具备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就很可能符合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条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必须结合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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