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寻衅滋事的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的界定有着清晰的法律标准。
从行为类型方面来讲,其中涵盖了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情况,就像有些人无缘无故就对他人大打出手,把别人打得伤势不轻,这就属于情节恶劣; 还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要是这种行为的程度很严重,也属于寻衅滋事的范畴;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要是财物损失较大或者行为特别恶劣,那就是情节严重;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的秩序严重混乱,这同样是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 “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得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比如行为所使用的手段是否特别残忍、暴力,次数是不是很多,对象是不是特定的弱势群体,以及造成的伤害后果到底有多严重,对社会的影响又有多大等等。 比如说,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和只是单次殴打他人相比,多次的情况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在医院这种特殊的场所,或者学校这样的地方起哄闹事,因为这些场所的特殊性,所以也更容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要是涉嫌了寻衅滋事这种行为,那可就要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要是情况更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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