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书下来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刑事判决书的出具并非标志着全案尘埃落定。
当刑事判决宣告生效之后,对被判定须负刑责的被告方来说,仍须执行所判决的刑期,包含关押于监狱服刑或参加社区矫正等各种方式。 若判决内容附带有财产性刑罚,例如罚金、没收财产等具体执行内容,亦需要持续跟踪处理。 另外,倘若被告方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而提出上诉,抑或是检察机关认为判决存在错误而发起抗诉,则该案件将进入二审审理流程。 更为复杂的是,若在后续过程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足以影响原判的定罪与量刑,甚至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展开再审。 总的来说,刑事判决书的颁发仅为整个司法程序中的一个关键阶段性成果,然而在特定情境下,后续工作仍将持续推进,直至所有法定程序及执行事项均得以妥善完成,方可视为真正意义上的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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