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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传唤算自首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公民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传唤后能够主动、如实交代自身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当以自首论处。
所谓自首,实际上是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后能够自我发现其过错,自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且能够保证其所要求提供的陈述内容真实可信的行为。
然而,传唤则是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公平正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通知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前往指定的时间与地点接受刑事调查的一种举措。
因此,若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传唤之前,尚未遭受过任何形式的讯问或强制措施,那么在接到传唤命令后,能够主动前往指定场所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就可视为自动投案,有望被认定为自首。
然而,假如犯罪嫌疑人在接到传唤之时,公安机关早已掌握了其犯罪证据,那么在此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罪行就只能被认为是坦白罪行,而非自首。
总的来说,自首的成立与否,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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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8: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