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犯有参与赌博罪中的“数额异常庞大”这部分罪责时,不同地区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某些差异性。
通常来讲,如果涉案被告人的抽头获利总计超过了30万元人民币,或赌资数额累积达到了300万元及以上,又或者参与赌博者人数累积达120人之上,抑或是在建立了赌博站点之后,通过向其他人员提供组织赌博的服务,从而获得的非法收益总额超过了150万元人民币,那么这些情况都有可能被视为“数额异常庞大”。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具体的数额标准仍然需要根据当地的司法政策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此外,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因素,同样会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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