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致一人轻微伤会不会不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寻衅滋事导致一名人员遭受轻微伤害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通常而言,此类行为可能会面临刑事追责。 然而,如果在案件中存在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量刑情节,例如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主动投案并积极协助警方破获其他案件等,那么其所受的惩罚或许可以得到适当减轻,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定罪。 然而,仅仅因为轻微的身体损伤并不足以作为判定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还需结合行为的性质、实施方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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