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不去法院会如何判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受执行人在接获强制执行通告以后,未能按照合规之理由明确表明抗辩,对赴法院推进执行工作予以回避,那么法院将依据行为特质以及严重性程度,施予相应的惩罚手段,诸如罚款甚至是拘留等严厉处罚措施,以此施压并督促受执行人尽速履行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倘若在此过程中,受执行人虽然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却依然选择抗拒履行相关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因此触犯刑法,直接成为“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