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积极退赃如何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敲诈勒索之后能够主动退还赃款将会被视为是可供法院酌情给予减轻刑事惩罚的有利情节之一。
这种积极的退赃行为无疑体现了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所犯下罪行的深刻忏悔和反省,因此在对其进行量刑裁定时,这一因素将被充分考虑进去。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很有可能会得到较轻的刑罚判决; 然而若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尽管积极退赃并不能替代刑罚的执行,却仍能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刑罚的严厉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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